新余渝水区法院开通江西首个“诉讼服务短信平台”
除了电话通知,还有短信提醒。为方便群众诉讼,3月5日,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正式开通该院“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”,并同步颁发相应实施办法。据悉,这在江西省法院系统尚属首例。
“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信息平台提示:原告曹某,关于你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我院已受理。请你于2013年3月7日到我院立案庭法官处领取受案手续,该案诉讼费为3900元,请带好预交。”随着第一条诉讼服务信息的发出,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的“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”开始正式投入使用。
据介绍,渝水区法院很多案件的当事人是外地的,有时仅靠电话通知,当事人不一定记得。于是,该院与移动合作成立电子信息发布平台,通过向当事人手机发送相关立案、审判、执行信息,以信息提示的方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立案审查、审理、执行的相关情况。
法院在立案后、开庭前3天、举证期限前10天,都会对当事人发出相关短信,信息提示内容包括:立案、开庭、举证期限、上诉期限、执行过程中相关执行情况告知、法院举报电话。由于该平台只是一个辅助的提醒服务,并不会因此而不进行电话通知,且发送内容在平台上均有发布记录。
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好,该院还专门配套制定了《诉讼服务电子信息发布平台工作办法》。www.hslx.org 106短信平台 短信群发 电脑群发短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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